我国对氮氧化物尾气的标准排放要求
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是燃料在高温情况下燃烧产生的NOx,例如燃煤电厂及汽车产生的NOx。燃料(主要是燃煤)中氮的化合物和燃烧空气中的氮,热生成含有NOx的废气。来自燃煤中氮的化合物约占空气中NOx的80%以上,而空气中的氮,热生成的氮氧化物贡献率低于20%,并取决于燃烧温度、窑炉的设计和操作技术。
产生氮氧化物的主要固定污染源是燃煤燃气、燃油锅炉等排放源。排放源排放的氮氧化物主要是NO,NO2浓度很低,燃煤电站锅炉排放的二氧化氮约占氮氧化物总量的2%。
烟气干法、半干法、湿法脱硫及湿法除尘时,烟气中酸性气体NO2与碱性氧化物反应并生成盐类物质,因此,排放烟气中NO2的浓度很低。其他固定排放源排放的二氧化氮,一般不超过氮氧化物排放量的5%,也有的固定污染源排放的二氧化氮的浓度较高,高浓度的NO2能够产生棕色的烟雨。
在我国排放标准中,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均是以NO2计,也就是说测量的NO含量及NO2的含量必须统一到NO2计的浓度值计算。
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3223-2003)中对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规定第3时段控制在4550mg/m³(已于20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)。
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3223-2011)新修订标准对燃煤锅炉的氮氧化物(以NO2计)的排放浓度限值全部为100mg/m³,于2012年1月1日实施。新标准对脱硝及其监测提出了更好地要求。
所以,为符合法律法规对于污染源氮氧化物排放的要求,需要企业在污染源排放口安装氮氧化物尾气在线监测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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